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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5-11-06 84570
核心提示:1、徐州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全称)的徐州工业园区湖东路市政绿化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全称) 已经江苏徐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项目批准机关全称)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2、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
1、徐州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全称)的徐州工业园区湖东路市政绿化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全称) 已经江苏徐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项目批准机关全称)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

2、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工业园区湖东路
3.2工程综述:新增绿化面积1.5万平方米,投资约200万元。
    3.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4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12月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
    5.2 拟选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专业贰级或以上资质;
 
      5.3 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4.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4.4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s://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6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7拟选派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无在建工程;
5.8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单项工程注册;
5.9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自2015年5月至2015年10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从“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截图上传)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人应携带电汇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参加开标会议,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将电汇回单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上述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签收单统一送至交易中心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肆 万元         
收款人: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泉城新区分理处
账  号:32001718836052503058
 6.3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 资格审查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区住建局九楼)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11月4日至 2015年11月10日。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5年11月10日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s://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5年11月17日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6日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人法。
9.1投标报价:                      92分
9.2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8分  

10、付款方式:
根据区政府关于政府投资工程文件规定,工程付款按照4:3:3执行,即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40%,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第2年付至结算审计价的70%,余款在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第3年付清。(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11、其他:
11.1 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人:温乔乔   电话:0516- 85699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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