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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宿工业园区富民河北岸西段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2015-11-18 84719
核心提示: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的苏宿工业园区富民河北岸西段景观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工程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内1.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550万元。1.3工期:1
 
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苏宿工业园区富民河北岸西段景观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内
1.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550万元。
1.3工    期:18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土方工程、景观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绿化栽植工程、景观照明工程等: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合格工作量的60%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38天内付至完成合格工作量的6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且结算审计完毕)38天内付至结算总额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且结算审计完毕)38天内付至结算总额99.5%,防水质保期五年满后38天内付至结算总额的100% 。
绿化养护工程:按照《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公共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考核,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月进行支付,每月付款=经结算审计的绿化养护工程费用÷24个月×按考核办法核定的付款比例。(绿化养护工程报价不低于绿化栽植工程报价的20%)
发包方每次付款可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发包方在约定付款期限内向承包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即视为完成了相应付款义务,与银行承兑汇票兑付日期无关。付款前,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等额有效税票,否则,发包方有权暂缓付款至收到税票为止。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苏宿工业园区富民河北岸西段景观绿化工程,位于富民河北岸(通湖大道至石公山路、石公山路至通达大道),面积约8024平方米,整体风格为苏式(含沧浪亭、狮子林、拙政园、留园)园林景观风格;其中本工程包含土方工程、景观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绿化工程、景观照明工程等。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二级及以上,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二级及以上(旧资质);
2)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二级及以上(新资质)。
4.2投标企业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置标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岗位
人员要求
持证上岗要求
项目负责人
1名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及以上,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项目技术负责人
1名
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或植保专业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施工员
1名
施工员证
安全员
1名
安全员证
质量员
1名
质量员证
合计5名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3.5.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3.5.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3.5.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2015年9月至今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其中养老保险证明以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导致评委无法登陆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的,均视为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4.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从2012年1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完成的单项合同中包含仿古建筑工程且仿古建筑工程造价大于等于100万元,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不能证明仿古建筑工程造价,则投标单位需进一步提供其它证明材料,如:合同清单、审计报告等,其它证明材料必须盖合同发包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为在投标单位的业绩。
4.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或《苏宿工业园区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相关内容可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s://ssipacztb.com “通知公告”栏下载,联系电话0527-82868325)。
4.7本工程拒绝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综合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请申请人于2015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5.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3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s://ssipacztb.com)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1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0900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友情提醒
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苏宿工业坊管理楼四楼
联系人:冒其慧     电话:0527-82868425   传真:0527-82868400 邮箱:maoqh@ssipac.gov.cn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27-82868308
纪检监督:0527-82868512 邮箱:ssjj@sipac.gov.cn
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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