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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通市道路景观提升和零星地块绿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2016-10-14 88625
核心提示:南通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2016年道路景观提升和零星地块绿化工程已经由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城建资金,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火车站站前停车场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
 南通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道路景观提升和零星地块绿化工程已经由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城建资金,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火车站站前停车场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

   (2)建设规模:总估算造价约60万元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工期:15日历天。

    3、标段划分及相应标段的招标内容: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2016年道路景观提升和零星地块绿化工程-火车站站前停车场智能化工程,实施内容为车牌识别停车场管理系统、车辆诱导系统、标线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估算造价约为60万元。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的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2)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至公告前一个月的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9)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10)执行《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防治办法》(苏建监[2004]272号)规定,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11)企业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布的《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月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12)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否则无效。(在南通市域内注册企业可在崇川区检察院查询;江苏省内企业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

(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5.00元,无论中标与否,资料费概不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11 01 09

 3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五楼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的约定的唯一公开媒介。

    9、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详见附件。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请各投标人携带“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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