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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防盗须重视!只因觉得美,江苏邳州一路边花树深夜被偷!

   2019-05-17 593
核心提示:公共绿化是城市中的一道美丽风景线,不仅美化了城市,也愉悦心情。然而,有人却因为一己之私,将绿化景观月季花偷走据为己有,妄想种在自己的小花园里。这既违背了社会公德,更触犯了法律。 5月13日晚11时许,邳州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有辆大货车司机偷窃南京路上的月季花,110立
        公共绿化是城市中的一道美丽风景线,不仅美化了城市,也愉悦心情。然而,有人却因为一己之私,将绿化景观月季花偷走据为己有,妄想种在自己的小花园里。这既违背了社会公德,更触犯了法律。
        5月13日晚11时许,邳州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有辆大货车司机偷窃南京路上的月季花”,110立即指令车辐山派出所和车辐山公安检查站:“货车现已进入车辐山辖区,请设关卡拦截”。
接警后车辐山公安检查站民警高度重视,立即上路盘查堵控,20分钟后,在车辐山环岛附近发现可疑车辆,并将其拦停检查。经查发现,大货车车厢内藏匿的,正是南京路上被盗花树。
QQ截图20190517093118
        经进一步审查,违法行为人张某,系丰县孙楼镇人。当天晚上开车从临沂回丰县时,途经邳州市南京路,发现道路两侧月季花树很是好看,遂产生占为己有之心。正逢天色已晚,路上行人较少,便停车偷拔两棵花树放在车厢内逃走。结果被抓个正着!在民警的教育批评下,张某承认了自己因为一时贪心,偷盗公共花木的犯罪事实。
        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已被邳州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现金500元。

        以案引法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二)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
        (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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