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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婺城开出15000元“毁绿”罚单

   2019-06-23 334
核心提示:城市的绿化建设是为了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增进市民的身心健康。但是有些人对此并不重视。白龙桥镇临江东路金竹园村口就有一砖厂老板,为了方便自身,竟给路边的公共绿化带开了个口子。近日,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白龙桥中队就当场查处了这起擅自破坏绿化的行为。 6月16日中午12时
      城市的绿化建设是为了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增进市民的身心健康。但是有些人对此并不重视。白龙桥镇临江东路金竹园村口就有一砖厂老板,为了方便自身,竟给路边的公共绿化带开了个“口子”。近日,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白龙桥中队就当场查处了这起擅自破坏绿化的行为。

6月16日中午12时,白龙桥中队接到环卫部门投诉,称白龙桥镇临江东路金竹园村有人破坏绿化,执法队员迅速赶往现场调查。经查,擅自毁坏绿化的行为是金竹园村口砖厂老板王某。执法队员找到当事人王某,要求其出示法律相关审批资料,王某表示自己就是为了图个方便,少绕道,就私自挖了个出口方便通行,并没意识到自身的违法行为。在执法人员和环保部门的法律宣传和教育下,王某认识到自己对法律法规的无知,并表示会配合执法人员,修复破损的绿化带。

据了解,王某破坏绿化、私自开路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相关规定,且由于侵占的面积较大,白龙桥中队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1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恢复原状。“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以后再也不敢随意毁坏绿地了。”拿着罚单的王某懊悔不已。

白龙桥中队负责人表示:“这张‘毁绿’罚单体现了我们坚决执行护绿法规、打击‘毁绿’行为的决心。同时希望对破坏城市绿地的个人和单位起到提醒和震慑作用,让更多市民养成爱绿护绿的习惯。”下一步,该中队将继续加大对擅自破坏绿化行为的巡查和监管力度,坚持严管重罚,同时加强宣传呼吁,提醒广大市民及各施工单位保护城市绿化建设成果,如需要占用和开挖绿化用地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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