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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一池杉林栽种36年 村民质疑为啥没法办林权证

   2019-06-26 441
核心提示:近段时间,现代快报记者多次接到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振友村部分村民的反映,36年前他们在自家农田栽种的一片池杉林,如今已经被宿豫区打造成杉荷园景区,但这片池杉林的林权证却一直没能办到。 一片池杉林带动一片景区 提到宿豫区的杉荷园,相信很多宿迁人都去玩过。那一片长势繁
        近段时间,现代快报记者多次接到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振友村部分村民的反映,36年前他们在自家农田栽种的一片池杉林,如今已经被宿豫区打造成杉荷园景区,但这片池杉林的林权证却一直没能办到。
 

        一片池杉林带动一片景区

        提到宿豫区的杉荷园,相信很多宿迁人都去玩过。那一片长势繁茂、郁郁葱葱的池杉林,那莲叶田田、荷香四溢的万亩荷塘,实在是赏心悦目,让人流连忘返。

        在宿迁大地上,成片的林地本就稀少,为何这里会有这么一大片如此粗壮的池杉林?这片池杉林位于新庄镇振友村境内。退休的林业专家张用宪回忆称,“1982年左右,粮食价格低,农民售粮无门,国家就倡导营造速生丰产林。农民吃尽缺木材的苦,逢此机遇一拍即合,在自己承包的良田里营造丰产林。栽种池杉林,全县(老的宿迁县)营造5214亩。”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振友村的这片池杉林“原设计的面积120亩,造林验收128亩,涉及42户农民。”

        谈到当年栽种池杉林的情况,有村民回忆称,当时县里、乡里号召村民们种植,说这是绿色银行,是速生林,20多年后就可以卖大钱。“我们是严格按照标线栽的,不仅左右横竖成行,就连斜着看都是在一条线上。栽植的树坑都是统一的80厘米深,1米长宽,为了赶时间,很多村民都是请朋友亲戚帮着挖的。”

        池杉林栽成后,村民们发现,每年他们依然要按照田地的亩数向政府缴纳农业税,每亩每年合起来接近300元。林地没有任何收益,还要逐年缴纳几百至上千元的费用,老百姓大呼吃不消,很多地方的池杉林就是那时候老百姓自己刨掉的。

        振友村的村民本来也准备刨掉池杉林的,但一番波折后还是保留了下来。后经当地老百姓再三呼吁,1999年,这片池杉林的各种费用才被取消。

        近年来,随着乡村旅游的兴起,宿豫区也围绕这片池杉林和附近的荷塘规划建设了杉荷园景区,并于2015年7月正式对外开放。

        老百姓关心的林权证一直没办到

        据当地百姓反映,当年的池杉林都是栽种在各家良田上的,很长一段时间,他们每年还要向政府缴纳农业税等各种杂税,也就是说,每亩地每家共计向政府缴纳了几千元,后来在群众的一再反映下才取消。

        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逐步实施,种地不仅不用缴税而且还有了补贴,加上农产品价格逐步提高,种地已经大有受益。

        2007年起,振友村的村民们又有了砍伐池杉林的想法,“一亩地每年至少收益1000元,这片林子放在那里又没有收益,还不如砍了种水稻呢!”

        但一番打听下来,村民们才知道这片林子已经被省里纳入省级公益林保护名录,是不允许砍伐的。“不砍伐可以,但也应该给予我们补助呀!”

        当地村民查阅文件获悉,“对生态公益林要实行严格保护,合理补偿”。为此,2007年当地村民向相关部门和领导递交了关于池杉林情况的汇报材料,在汇报材料上,村民们提出了明确权属、核发林权证、适当补贴、抚育间伐、建生态公园等五点建议。

        记者看到,在这些汇报材料上,时任宿迁的多位领导曾先后批示,要求林业部门和宿豫区政府予以解决。

        2012年4月,宿豫区针对这片池杉林按照水稻的标准给农户发放补贴。2017年10月15日,当地镇政府又跟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按照每年每亩800元的价格向农户发放流转费用。虽然补贴拿到了,但让老百姓牵肠挂肚的林权证始终没有办到。

        宿豫区农林部门:林木属集体所有

        林权证为何迟迟办不到?6月19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联系了宿豫区农业农村局,该局办公室主任表示经局里研究,作出正式回复如下:第一、新庄镇振友村的池杉林栽种于上世纪70年代,属集体所有,林木所有权不属于村民个人;第二、池杉林所在的土地不属于二轮承包地,所以无法确定林权,无法办理林权证;第三、林地确权职能已被划转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政府部门的回应,村民并不认可

        采访中,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对于宿豫区农业农村局的回复,当地村民和林业专家张用宪并不认可。

        当地村民提供了一份1984年签发的一轮土地承包证,承包证上显示,新庄乡(现新庄镇)新安组张玉珍家共有18.53亩承包地,其中刘林地1.87亩,土地承包证上还有两行手写说明:当时土地坐落就是现在的池杉树林(刘林)。另外,在一份2014年当地村民联名给新庄镇政府的一份《关于池杉林确权申请》的申请书上,不仅有新庄镇振友村村民委员会的红色大印,还有宿豫区新庄镇人民政府的红色大印。

        之所以会有镇政府的大印,有知情村民表示,当时村民们一直在找,但镇政府一再表态,镇里实在无法也没有权利办理林权证,但镇里会承认村民对林地的所有权,但村民还是不愿意,后来镇里实在没办法了,就在这份申请书上盖上了镇政府的大印。

        从2017年开始,这片池杉林被流转到到镇政府,根据村民测量统计的结果,镇政府按照每亩800元的价格把补贴费用直接发放到42户村民的手中。

        针对宿豫区农业农林局回复的第二点,村民认为,他们的第一轮土地承包证上都是有池杉林的土地的,但1998年开始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时候,乡里称,原来的田地已经种上池杉树,无法发证,让他们去找区农业部门,后来宿豫区的农业部门又推脱给乡里,这样一来二去的,这片池杉林所在的土地就不属于二轮承包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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