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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北京市绿化条例》禁止过度修剪 擅自给树木“抹头”将被重罚

   2019-11-20 993
核心提示:日前,记者从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了解到,最新修订的《北京市绿化条例》对擅自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的现象祭出重拳,相关违法行为将最高处以10倍的罚款,同时还要补种砍伐株数10倍的树木。目前,北京市已有部分小区和单位的绿化责任部门因给树木抹头被处罚。  据北京市园林绿化
        日前,记者从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了解到,最新修订的《北京市绿化条例》对擅自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的现象祭出重拳,相关违法行为将最高处以10倍的罚款,同时还要补种砍伐株数10倍的树木。目前,北京市已有部分小区和单位的绿化责任部门因给树木“抹头”被处罚。
  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城镇绿化处四级调研员王万兵介绍,近年来城市绿化养护过程中经常出现过度修剪的情况,甚至把树木“抹头摘帽”,粗壮的大树只剩一根光秃秃的主干,不但不好看,对树木生长也不利。
  修订后的《北京市绿化条例》已于今年7月26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五十条第(六)项和第七十条第二款,新增了“违反规定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的违法行为,并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未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在规定地点补种砍伐株数10倍的树木,处所砍伐树木价值5至10倍的罚款。
  据了解,新版绿化条例实施以来,北京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巡查执法,对本区出现的树木截干抹头行为开出罚单。截至目前,已处罚相关违法行为13起。例如,丰台区马家堡街道某小区内单位内171棵树被截干,丰台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对物业公司罚款210万余元;西城区某小区内78株树木被截干、去冠,西城区城管执法局对违法主体罚处人民币79万余元并责令其补种树木490株。
  王万兵表示,此次《条例》的修改,让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相关执法部门“有法可依”,为今后的管理和执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全市各级园林绿化部门将在加强法规普及和树木修剪技能培训服务的基础上,联合城管执法部门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保护园林绿化资源,维护城市园林景观水平。
  当然,禁止过度修剪并不等于不管。
  《条例》明确规定,小区内树木影响业主采光、路旁树木影响附近管线等确有修剪必要的情况,可以依据技术规程依法修剪,不断提升精细化养护水平。
  对树木的修剪要讲究科学,比如留枝长短要适中,树木冠形要美观协调。目前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已经要求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主动对接街镇、社区、小区物业、社会单位,明确园林树木的修剪规程,讲解修剪要领,示范修剪方法。通过科学、精细化修剪和病虫害防治等措施,保证树木的健康生长,营造优美的园林景观,避免出现借修剪之名,擅自截除树木主干、摘除树冠的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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