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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道路绿化带设计的原则

   2014-04-14 4034
核心提示:城市道路绿化不仅要求起到美化作用,还应保证行人及形式车辆的安全。我国道路绿化带的设计有着严格的规范要求。

城市道路绿化不仅要求起到美化作用,还应保证行人及形式车辆的安全。我国道路绿化带的设计有着严格的规范要求,下面为你一一列举:

 

分车绿化带设计原则

 

1、分车绿带的植物配置应形式简洁,树形整齐,排列一致。乔木树干中心至机动车道路缘石外侧距离不宜小于0.75m。

 

2、中间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m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5倍。

 

3、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分车绿带宽度小于l.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4、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采取通透式配置。

 

行道树绿化带设计原则

 

1、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的绿带。在行人多的路段,行道树绿带不能连续种植时,行道树之间宜采用透气性路面铺装。树池上宜覆盖池箅子。

 

2、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应为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3、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5cm,慢长树不宜小于8cm。

 

4、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路侧绿化带设计原则

 

1、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在路段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2、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设计成开放式绿地。开放式绿地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路侧绿带与毗邻的其他绿地一起辟为街旁游园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规定。

 

3、濒临江、河、湖、海等水体的路侧绿地,应结合水面与岸线地形设计成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透景线。

 

4、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工程措施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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