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HX20151076201
泗洪县老公安局地块生态停车场景观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规模:停车场面积约307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2796平方米,计划投资约200万元
1.2工程地点:泗洪县老公安局地块
1.3工 期:40日历天,绿化苗木养护期为24个月
1.4质量要求: 合格
1.5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老公安局地块生态停车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a、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同内工程量价款的50%,第二年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合同内工程量价款的80%,余款经终验审计后付清。管养期为两周年,管养标准参照泗洪园林绿化二级管养标准执行;b、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罚款和相应管养费用;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合格制。
四.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具体评标细则附后(请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为小型项目管理理由或建造师的须持有安全生产B类考核证书);
5.3申请人经历与业绩要求: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信誉良好(类似工程指2012年10月1日以来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景观绿化工程且规模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5.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经历与业绩要求: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信誉良好(类似工程指2012年10月1日以来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景观绿化工程且规模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5.5其他条件:
5.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5.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5.6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5.5.7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由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为其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江苏省企业请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并下载打印结果告知函,(网为:https://218.94.117.252:12301/)其它省的如果在网上可以查询到参照江苏省的直接下载打印。
5.5.8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经泗洪县信用办登记许可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信用报告》的办理详见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尽快办理企业《信用报告》的通知》(链接网址:https://www.shzbtb.com.cn/newshweb/infodetail/?infoid=e4266f73-f997-4b6e-b8f5-220b6100a458&categoryNum=008)
5.5.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5.10本工程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
6.1本工程采用 网上 方式报名,
(1)网上报名。申请人于2015年10月21日至 2015年10月27日17时30分登陆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hzbtb.com.cn)“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 元/份(含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售后不退。 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 刘凯,咨询电话:0527-84396020,13951060708。
(2)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须具有宿迁市加密锁(即电子招标投标CA证书和电子签章),未办理的,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 86245608。
6.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七.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3213240011010000070033
本工程应缴纳投标保证金: 40000 元或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应当在银行汇款单据的缴款事由中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否则因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其投标项目而导致废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八.注意事项:
1、项目招投标期间,所有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否则后果自负。项目审核科:0527-89889050,工程交易科:0527-89889056,系统技术支持:刘凯,咨询电话:0527-84396020,13951060708。
2、除不可抗力外,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无正当理由或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予以公告,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投标人串通投标、借用资质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处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九、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泗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地 址:泗洪县长江路
联系人:张成江 电 话:1518906271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泗洪县人民南路凤临阁公寓1209室
联系人:陈慧芳 电话:0527-86244288
邮箱:1102073582@qq.com
更多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https://www.sqggzyjy.gov.cn/sqzbtb/infodetail/?siteid=1&categoryNum=008001001&infoid=0ededa24-fcf1-4f3c-bbe9-b216160120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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